据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(记者 安蓓 赵超)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宣布,将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。专项整治期间,对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景区,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旅游局下发《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,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,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,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提高门票价格,通过违规设置“园中园”、临时门票、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,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,或采取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,应立即纠正,依法予以处罚;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,门票价格明显偏高,社会反映强烈的,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,引导适当降价;各类景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,应立即纠正,并依法予以处罚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、选择权。
根据《通知》,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定调价过程中,未依法履行门票价格成本监审、听证、信息公开等程序的,应在依法履行各项规定程序基础上,审核现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,并相应调整;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间隔期、幅度规定的,应恢复至上调前的价格水平,或按规定重新核定、相应降低价格水平;除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外,将门票收入用于景区正常运营以外其他开支,以及门票收入超出景区正常运营需要的,应相应下调门票价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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