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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 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率2017年达85%
2016-04-22 20:13:56 来源:长沙晚报 作者:湖南会场网 【 】 浏览:401次 评论:0
     长沙晚报讯(记者 朱敏)今后,城乡居民出行将更加便捷。昨日,市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积极推进我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实施意见》,长沙将建成城际、城市、城镇、镇村协调发展的客运网络,到2017年,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率达85%,全市乡镇通车率达100%,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.5%以上,城际客运线路快速直达班车率90%以上,实现城市、城乡、镇村公交IC卡一卡通等。 

  降低票价,发展城际城乡公交

  《意见》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、收购、兼并、重组等手段整合城乡客运经营主体。发展“城际公交”“城乡公交”,降低票价,加大运力投放和发车密度,方便群众出行。因主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导致相关支线客流不足,或不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,而当地群众确实又有出行需求的,可保留一定的支线客运班车,实施公车公营,按照道路客运班线车辆管理和许可。经核实确实经营困难的,可参照公交申请冷线补贴;也可实施政府购买农村客运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。

  《意见》规定,凡纳入长沙市区或各县(市)公交化改造规划、年度实施方案的道路班线线路不再新增车辆;车辆经营期到期后,具备公交通行条件,一律不再续期。车辆经营期到期后暂不具备通行公交车条件的,可由企业向具备管理权限的交通运管部门申请延期,但最长延续期限不得超过2年。

  同时,新投放和更新的公交和出租汽车优先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,城际和城乡客运车辆30%以上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。

  统一承包范本,禁止炒卖经营权

 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,公交化改造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:道路及配套设施符合条件;线路长度原则上不超过20公里;经营企业具备经交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公交经营资质;有完善的组织运营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;按照公交方式(低票价、严格发车时间和间距)等组织运营管理;实施公司化经营,员工化管理;经营车辆为公交车辆;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(对中小学生、老年人、残疾人和军人等群体免票或优惠乘车);申报程序合法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制定全市统一的合同范本,明确企业和承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。因自身原因退出承包经营的,经营权由许可部门收回,禁止炒卖经营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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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长沙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 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率2017年达85% 责任编辑:湖南会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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