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家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
标准为10元/人
湖南日报6月6日讯(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赵莎芬 胡斌超)南航湖南分公司昨日发布,南航自5日(出票日期)起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,标准为10元/人。至此,已有国航、东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宣布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。
这是自2015年以来,国内航空公司再次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。
根据南航发布的燃油附加费调整方案,革命伤残军人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、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和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。
随着近期油价上涨,并已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价格线(每吨5000元),境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达到征收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