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争到2020年,全省接待游客总人天数达7.5亿,过夜人次数达3亿,入境旅游者400万人次,入境旅游收入10亿美元,实现旅游业总收入超7000亿元,相当于全省GDP的15%以上。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超300万人,带动就业人数超600万人,基本建成旅游强省。
支持旅游企业运营旅游公交
《意见》明确,鼓励旅游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、管理权分离,加快推进长沙及衡阳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、湘潭(韶山)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,支持张家界、湘西州开展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。
全面开放旅游市场。打破行业、地区、部门壁垒,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,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旅游市场。探索开展旅游资源产权交易试点,整合涉旅国有资产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,发展旅游混合所有制经济。吸引跨国公司、集团公司等大型旅游企业在湖南设立总部、分支机构或销售中心。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、旅游公交运营。到2020年,全省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旅游企业达到200家、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,重点培育5至10家百亿元综合性旅游企业。
着力打造8条黄金旅游带
《意见》提出,以沪昆、京广、湘桂等高铁线路为纽带,加强与沿线省区对接合作,共同打造高铁旅游精品线路。鼓励省内外旅游企业跨行业、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,支持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。
进一步扩大“锦绣潇湘、快乐湖南”总体旅游品牌形象的影响力,优化旅游产业发展布局。以长沙为中心、张家界为龙头,促进长株潭、大湘西、大湘南、环洞庭湖四大旅游板块协调发展,着力打造湘江旅游带、京广高铁旅游带、沪昆高铁旅游带、大湘东旅游带、大梅山文化旅游带、环洞庭湖旅游带、湘南山水人文旅游带、湘西南生态旅游带等8条黄金旅游带,构建“一个中心、一个龙头、四大板块、八条黄金旅游带”的总体格局。
鼓励租车公司开展异地还车
《意见》表示,要加快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,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。鼓励景区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,引导游客错峰出行。
规划建设一批汽车旅馆,支持发展房车营地、自驾游基地、自行车骑行基地、露营基地。鼓励汽车租赁公司开展异地还车业务,促进落地自驾游业态快速发展。积极发展体育、汽车、邮轮游艇旅游,规范发展特色医疗、疗养康复、美容保健、温泉健身等医疗旅游。探索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,争取设立进境口岸免税店。